免费法律咨询
    黔西南州交通肇事罪律师|黔西南州故意伤害律师|黔西南交通肇事逃逸律师—杨智律师
    13908593188
    首页 律师介绍 医疗纠纷 交通事故 交通肇事 车祸赔偿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 黔西南州交通肇事罪律师|黔西南州故意伤害律师|黔西南交通肇事逃逸律师
      • 律师信息

      • 黔西南州交通肇事罪律师|黔西南州故意伤害律师|黔西南交通肇事逃逸律师
        杨智律师

        手机:13908593188

        律所:贵州权衡律师事务所

        邮箱:971854426@qq.com

        Q Q:971854426

        地址:贵州黔西南兴义市桔山镇兴义大道印象兴义2栋27层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杨智,男,籍贯贵州安顺,1975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专职律师,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1年毕业于遵义医学院麻醉学专业,西南大学行政管理研究生,中国政法大学(民商事和刑法在职研究生),副主任医师(省内医学专家库成员),曾任单位麻醉科主任、医务科主任、医疗法规科主任,全国少有的医学和法律双学历复合人才;黔西南州律师协会刑事、医疗纠纷、侵权纠纷专案组委员;具有资深的医学背景和丰富的临床从业经验,擅长于肝脏移植手术麻醉、老年人及小儿麻醉、危重病人的抢救等。现担任贵州省麻醉质量控制中心法律顾问及多家医院顾问,专注医院管理和医疗风险管控

        查看更多

      最新文章

      • 黄石著名律师交通事故致伤残,不厌其烦解纠纷
      • 货车肇事致人死,合理调解息纷争
      • 黄石著名律师交通赔偿案中案,一波三折终化解
      • 请问小事故逃逸扣分吗?黄石著名律师
      • 请问酒驾第二天找人来得及吗
      • 请问醉酒驾车拘役多长时间?
      • 如果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赔偿不起怎么办?
      • 请问一下交通事故赔偿不起会判刑吗?
      • 如果造成交通事故赔偿不起怎么办?
      • 请问交通事故赔偿款一般多久到账?
      13908593188
    • 当前位置:首页 >> 医疗纠纷

        请问病历证明怎么叫医生开?

        发布时间:2021-07-22 14:15:01来源:黔西南州交通肇事罪律师|黔西南州故意伤害律师|黔西南交通肇事逃逸律师(https://www.00086.net/055212com)

        网友:请问病历证明怎么叫医生开?

        律师:首先需要提供自己身份证明,如果是住院的,可以去医院复印病历,让当时的主治医生帮助开疾病诊断证明书。如果是门诊,需要带着门诊病历,去医院,找看病的医生开疾病诊断证明书。开病假证明,应到具有资质的正规医院,首先要根据具体病症挂不同科室的号,经门诊医生确诊疾病后,提供治疗方案。要求经治医生开具诊断证明并盖章即可。

        病历证明格式范本是怎样的

        姓名: 婚姻状况:

        性别:入院时间:年月日时分年龄:记录时间:年月日时分民族:发病季节:

        职业:病史陈述者:

        出生地:

        主诉:

        现病史:

        既往史:

        个人史:

        月经/婚育史:

        家族史:

        中医望、闻、切诊:

        体格检查

        T:℃P :次/分 R:次/分BP: mmHg 一般情况(望神、望色、望形、望态、语声、气息等)、皮肤、黏膜及全身浅表淋巴结(皮肤、粘膜、全身或局部浅表淋巴结)、头部及其器官(头­、眼、耳、鼻、口)、颈部(形态、气管、甲状腺、颈部血管)、胸部(胸廓、肺脏、心脏、血管)、腹部(外形、腹壁、肝脏、胆囊、脾脏、肾脏、膀胱、肠鸣音)肛门、直肠及外

        生殖器检查、脊柱四肢(脊柱、运动、指(趾)甲等)、神经系统(感觉、运动、浅反射、深反射、病理反射等)

        专科情况:

        辅助检查:

        诊断依据:

        1、中医辨证辨病依据:

        2、西医诊断依据:

        鉴别诊断:

        1、中医诊断依据:

        2、西医诊断依据:

        入院诊断:

        中医诊断:

        证型:

        西医诊断:

        诊疗计划:

        1、

        2、

        住院医师:

        主治医师:

        患者可以复印哪些病历资料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10条的规定,患者有权复印或者复制其门诊、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以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病历资料。

        根据《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第十五条规定医疗机构可以为申请人复印或者复制的病历资料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中的住院志(即入院记录)、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治疗)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报告、护理记录、出院记录。

        上述两者是有差异的,差异在于《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条规定多了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病历资料,其授权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来确定可以复印的其他病历资料,而中国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并没有确定可以复印的其他病历资料,也就是说其他病历资料是不可以复印的。


        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握法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

        黔西南州交通肇事罪律师|黔西南州故意伤害律师|黔西南交通肇事逃逸律师

        文章来源:黔西南州交通肇事罪律师|黔西南州故意伤害律师|黔西南交通肇事逃逸律师
        律师:杨智【贵州-黔西南】
        执业机构:贵州权衡律师事务所

        律师个人站

        给他留言

        联系电话:13908593188

        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https://00086.net/055212com/index.php?id=299767&r=article%2Fdetail [复制链接]

        https://00086.net/055212com/index.php?id=299767&r=article%2Fdetail
      • 上一篇:请问医疗过失认定的标准有什么
      • 请问如何打医疗事故官司?:下一篇

    All Right Reserved 本站关键词: 黔西南州交通肇事罪律师|黔西南州故意伤害律师|黔西南交通肇事逃逸律师

    网站管理Copyright 2019-2020 黔西南州交通肇事罪律师|黔西南州故意伤害律师|黔西南交通肇事逃逸律师|黔西南危险驾驶罪律师|黔西南交通事故律师|黔西南交通肇事律师|黔西南车祸赔偿律师|黔西南著名医疗纠纷律师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908593188 技术支持:握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