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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智,男,籍贯贵州安顺,1975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专职律师,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1年毕业于遵义医学院麻醉学专业,西南大学行政管理研究生,中国政法大学(民商事和刑法在职研究生),副主任医师(省内医学专家库成员),曾任单位麻醉科主任、医务科主任、医疗法规科主任,全国少有的医学和法律双学历复合人才;黔西南州律师协会刑事、医疗纠纷、侵权纠纷专案组委员;具有资深的医学背景和丰富的临床从业经验,擅长于肝脏移植手术麻醉、老年人及小儿麻醉、危重病人的抢救等。现担任贵州省麻醉质量控制中心法律顾问及多家医院顾问,专注医院管理和医疗风险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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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7-29 16:15:14来源:黔西南州交通肇事罪律师|黔西南州故意伤害律师|黔西南交通肇事逃逸律师(https://www.00086.net/055212com)
网友:请问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案件可以提起自诉吗?
律师: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指的是行为人因违反交通运输相关法律的规定,发生了重大的事故,导致人重大的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构成了交通肇事,在交通肇事之后为了逃避法律的追究而逃跑,导致被害人因得不到及时的救助而死亡的。这类案件应当属于公诉案件,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案件可以提起自诉吗?
刑事诉讼案件有公诉案件和自诉案件之分。而自诉案件又分为告诉才处理的、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和公诉转自诉的案件。
自诉才处理的案件包括:侮辱、诽谤;暴力干涉婚姻自由;虐待;侵占。造成了严重后果的就属于是公诉案件了。
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包括:故意伤害轻伤;非法侵入住宅;侵犯通信自由;重婚;遗弃;生产、销售伪劣商品;侵犯知识产权;刑罚分则四、五章中被告人可能会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
公诉转自诉的案件是被害人有足够的证据可以证明被害人侵犯了自己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的,被害人有证据能够证明曾经提出控告,而公检机关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交通肇事犯罪是刑法第二章中规定的罪名。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案件不属于告诉才处理和被害人有证据能够证明轻微刑事案件。如果想要提起自诉就只能是满足公诉转自诉案件的要求才可以。一定要保存好公检机关不予受理、撤销案件或者是决定不起诉的文书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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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杨智【贵州-黔西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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