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13908593188
律所:贵州权衡律师事务所
邮箱:971854426@qq.com
Q Q:971854426
杨智,男,籍贯贵州安顺,1975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专职律师,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1年毕业于遵义医学院麻醉学专业,西南大学行政管理研究生,中国政法大学(民商事和刑法在职研究生),副主任医师(省内医学专家库成员),曾任单位麻醉科主任、医务科主任、医疗法规科主任,全国少有的医学和法律双学历复合人才;黔西南州律师协会刑事、医疗纠纷、侵权纠纷专案组委员;具有资深的医学背景和丰富的临床从业经验,擅长于肝脏移植手术麻醉、老年人及小儿麻醉、危重病人的抢救等。现担任贵州省麻醉质量控制中心法律顾问及多家医院顾问,专注医院管理和医疗风险管控
查看更多
当前位置:首页 >> 医疗纠纷
发布时间:2024-09-30 15:36:11来源:黔西南州交通肇事罪律师|黔西南州故意伤害律师|黔西南交通肇事逃逸律师(https://www.00086.net/055212com)
柳州知名刑事律师解析医疗事故造成婴儿死亡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医疗事故造成婴儿死亡赔偿标准是什么?
医疗事故造成婴儿死亡赔偿标准是按照死亡的赔偿的费用,还有就是误工费用,医疗的赔偿费用来进行一个赔偿,医疗费赔偿金额=已发生医疗费用(不含原发病医疗费用) 预期医疗费用
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时间×收入标准(患者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
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时间×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
陪护费赔偿金额=陪护天数×陪护人数×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
交通费赔偿金额=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单据数额之和
住宿费赔偿金额=住宿天数×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
精神损害抚恤金赔偿金额=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年限(死亡最长不超过6年,残疾最长不超过3年)
伤残生活补助费赔偿=伤残等级×医疗事故发生地的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赔偿期限
残疾用具费赔偿金额=普及型器具的费用
丧葬费赔偿金额=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被抚养人的人数×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抚养年限
二、医疗事故中患者死亡的赔偿项目有:
1、 丧葬费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2、 死亡赔偿金
1)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
2) 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3、 其他
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在日常生活当中医疗事故一旦发生的话,那么随之而来的就有很多的赔偿的问题,尤其是对于一些年纪比较小的孩子造成了医疗事故,那么他的后果是非常的严重的,这在某一个方面也就提醒我们必须要关注医疗方面的管理层面的事项。
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握法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
文章来源:黔西南州交通肇事罪律师|黔西南州故意伤害律师|黔西南交通肇事逃逸律师
律师:杨智【贵州-黔西南】
执业机构:贵州权衡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13908593188
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https://00086.net/055212com/index.php?id=243924&r=article%2Fdetail [复制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