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黔西南担保纠纷律师|黔西南合同纠纷律师—杨智律师
    13908593188
    首页 律师介绍 合同纠纷 运输合同 劳动合同 抵押担保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 黔西南担保纠纷律师|黔西南合同纠纷律师
      • 律师信息

      • 黔西南担保纠纷律师|黔西南合同纠纷律师
        杨智律师

        手机:13908593188

        律所:贵州权衡律师事务所

        邮箱:971854426@qq.com

        Q Q:971854426

        地址:贵州黔西南兴义市桔山镇兴义大道印象兴义2栋27层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杨智,男,籍贯贵州安顺,1975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专职律师,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1年毕业于遵义医学院麻醉学专业,西南大学行政管理研究生,中国政法大学(民商事和刑法在职研究生),副主任医师(省内医学专家库成员),曾任单位麻醉科主任、医务科主任、医疗法规科主任,全国少有的医学和法律双学历复合人才;黔西南州律师协会刑事、医疗纠纷、侵权纠纷专案组委员;具有资深的医学背景和丰富的临床从业经验,擅长于肝脏移植手术麻醉、老年人及小儿麻醉、危重病人的抢救等。现担任贵州省麻醉质量控制中心法律顾问及多家医院顾问,专注医院管理和医疗风险管控

        查看更多

      最新文章

      • 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分析公司对外担保的研究方法
      • 民事诉讼中,上诉人应当在何时向人民法院交纳上诉费?
      • 民事诉讼中,实现担保物权的案件的诉讼费用应当如何负担?
      • 民事诉讼中,调解协议中能否约定由一方提供担保或者由案外人提供担保?
      • 人民法院调解民事案件可以公开吗?
      • 民事纠纷中,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后可以先进行调解吗?
      • 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审前准备工作主要有哪些内容?
      • 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能否通知当事人到人民法院领取诉讼文书?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
      • 民事诉讼中,什么是送达?
      • 民事纠纷中,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的,是否会产生诉讼时效中断效力?
      13908593188
    • 当前位置:首页 >> 侵权纠纷

        一般侵犯名誉权怎么控告?

        发布时间:2022-02-23 14:01:07来源:黔西南担保纠纷律师|黔西南合同纠纷律师(https://www.00086.net/055125com)

        网友:一般侵犯名誉权怎么控告?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是当事人获得司法保护的手段。当事人起诉要得到法院的审理,就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

        第一,原告要具有合法资格,即原告必须是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原告必须是因自己的民事权益受到侵害或者自己与他人发生争议而起诉。

        第二,要有明确的具体被告,必须能够明确指出何人为对方当事人。

        第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诉讼请求是指原告向人民法院提出,要求法院作出某种判决的要求,是原告在诉讼上对被告提出的实体权利的要求,原告还必须提出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及要求法院保护自己权益的理由。

        第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并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当事人起诉的案件,应当是人民法院能够通过行使审判权予以解决的事项。同时,诉讼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

        在我国,不同级别的法院之间和相同级别的法院之间在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上有严格的界限。对第一审普通民事案件的管辖,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2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以及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主要营业地或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这是一般管辖原则,适用一般性诉讼。《民事诉讼法》第24条、第25条还规定了几种特殊情况的管辖。

        具备了上述几个条件,当事人就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时,应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并按被告人数提交起诉状副本。起诉状应当写明以下内容 :

        (1) 当事人的情况。当事人是个人的,应写明其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等;有代理人的,还要写明代理人的姓名、住所、工作单位以及与当事人的关系。当事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写明法人或者组织的名称、单位所在地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等。

        (2) 原告诉讼请求以及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

        (3)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的姓名、住所等。

        (4) 受诉法院名称,起诉的年、月、日,起诉人签名或盖章。

        名誉权每个人都有,跟年龄或者是性别没有任何的关系。如果是未成年名誉权受损的情况下,可以让监护人代替进行起诉来维护名誉权。名誉权一般是不会进行物质上的赔偿,只有情节非常恶劣已经给受害人带来严重伤害的情况下,会按照实际情况尽心赔偿。


        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握法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


        黔西南担保纠纷律师|黔西南合同纠纷律师

        文章来源:黔西南担保纠纷律师|黔西南合同纠纷律师
        律师:杨智【贵州-黔西南】
        执业机构:贵州权衡律师事务所

        律师个人站

        给他留言

        联系电话:13908593188

        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https://00086.net/055125com/index.php?id=268965&r=article%2Fdetail [复制链接]

        https://00086.net/055125com/index.php?id=268965&r=article%2Fdetail
      • 上一篇:侵犯名誉权姓名权要承担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 商标侵权律师正常员工如何维护自己的名誉权?:下一篇

    All Right Reserved 本站关键词: 黔西南担保纠纷律师|黔西南合同纠纷律师

    网站管理Copyright 2019-2020 黔西南担保纠纷律师|黔西南合同纠纷律师|黔西南买卖合同纠纷律师|黔西南租赁合同纠纷律师|黔西南承揽合同纠纷律师|黔西南运输合同纠纷律师|黔西南雇佣合同纠纷律师|黔西南帮工纠纷律师|黔西南侵权责任纠纷律师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908593188 技术支持:握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