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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拖欠工程款的利息怎样计算

        发布时间:2021-08-26 15:11:04来源:济宁律师(https://www.00086.net/0537)

        网友:拖欠工程款的利息怎样计算

        律师:

        1、利息属于法定孳息。发包人欠付工程款时,除应承担向债权人继续支付工程款的责任外,并因支付拖欠工程款的利息。这是法律规定的做为债务人的发包人应承担的法定义务,毋需双方约定。

        2、对于拖欠工程款利息的记付标准,司法解释兼顾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和公平原则,规定当事人对利息计算标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当事人没有约定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3、利息从应付工程款之日计付。对于如何确定“应付工程款之日”,司法解释区分不同情况分别作出了规定:

        (1)当事人对工程款支付时间有约定的,应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以双方约定的付款时间作为计付利息的开始时间。

        (2)当事人对工程款的支付时间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下列时间应视为付款时间:

        建设工程实际交付的,为交付之日;

        建设工程没有交付的,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

        建设工程未交付,工程款也未结算的,为当事人起诉之日。

        拖欠工程款的起诉状

        原告: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户口所在地,现任职位,现居住地等。

        委托代理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户口所在地,现任职位,现居住地等。

        被告一: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户口所在地,现任职位,现居住地等。

        被告二: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户口所在地,现任职位,现居住地等。

        委托代理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户口所在地,现任职位,现居住地等。

        案由:恶意拖欠工程款,故意伤害。

        事实与经过:工程起始和结束时间,工程款产生的缘由,故意伤害的事实等等。

        请求事项:为维护法律的严肃性,保障原告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请求如下:

        1、支付所拖欠的工程款XXX。

        2、对被告予以民事处罚。

        3、本案全部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此致

        XXX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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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济宁律师

        文章来源:济宁律师
        律师:握法【福建-厦门】
        执业机构:握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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