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阿拉善律师—握法律师
    13164870333
    首页 律师介绍 买卖合同 受理范围 财产纠纷 减刑缓刑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 阿拉善律师
      • 律师信息

      • 阿拉善律师
        握法律师

        手机:13164870333

        律所:握法

        邮箱:lzy@00086.net

        Q Q:

        地址:福建厦门厦门软件园三期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该站还没律师入驻,欢迎咨询

        查看更多

      最新文章

      • 民事案件再审期间,当事人能否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 财产保全过程中,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哪些保全措施?柳州知名刑事律师
      • 双方婚后购买的经济适用房,离婚时怎么分?太仓律师
      • 婚后我艾母出资购买的房产登记在了我名下,离婚时怎么分?
      • 因共同海损提起的诉讼,由哪个人民法院管辖?
      • 请问商贷转公积金贷有哪些要求或条件吗?
      • 请问商贷转公积金贷款需符合哪些条件?
      • 请问没交土地出让金的房子能买吗?
      • 请问一下太原买房限购政策规定是什么?
      • 请问太原买房限购政策?
      13164870333
    • 当前位置:首页 >> 受理范围

        遭遇合同诈骗到哪里报警?

        发布时间:2022-01-10 15:26:30来源:阿拉善律师(https://www.00086.net/0483)

        网友:遭遇合同诈骗到哪里报警?

        律师:合同诈骗属于经济犯罪,经济犯罪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犯罪行为实施地、犯罪结果发生地和实际财产取得地。报案人可到犯罪地的公安局经侦支队/经侦大队报案。

        根据《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属于合同诈骗,关于合同诈骗的具体的情形如下:

        1、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2.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为担保的;

        3.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4.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给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5.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七十七条的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  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诉讼法》>的相关司法解释》

        第二条  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结果发生地。针对或者利用计算机网络实施的犯罪,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的网站服务器所在地,网络接入地,网站建立者、管理者所在地,被侵害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及其管理者所在地,被告人、被害人使用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所在地,以及被害人财产遭受损失地。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

        第七十七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遭遇合同诈骗可到犯罪地公安局的经侦大队进行报案,犯罪地指的是合同诈骗发生的地方,如谈合同、签合同的地方。对于冒用别人名义去签合同,或者用虚构的单位、产权和别人签合同、作担保都构成合同诈骗,超过2万元的合同诈骗会被立案,依法追究诈骗者法律责任。


        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握法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


        阿拉善律师

        文章来源:阿拉善律师
        律师:握法【福建-厦门】
        执业机构:握法

        律师个人站

        给他留言

        联系电话:

        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https://00086.net/0483/index.php?id=282651&r=article%2Fdetail [复制链接]

        https://00086.net/0483/index.php?id=282651&r=article%2Fdetail
      • 上一篇:请问在公安局刑事立案后可以撤案吗?
      • 公诉起诉书证据清单要准备几份?附公诉案件起诉书范本:下一篇

    All Right Reserved 本站关键词: 阿拉善律师

    网站管理Copyright 2019-2020 阿拉善律师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164870333 技术支持:握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