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大兴安岭律师—握法律师
    13164870333
    首页 律师介绍 承揽合同 遗产继承 征地法规 医疗诉讼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 大兴安岭律师
      • 律师信息

      • 大兴安岭律师
        握法律师

        手机:13164870333

        律所:握法

        邮箱:lzy@00086.net

        Q Q:

        地址:福建厦门厦门软件园三期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该站还没律师入驻,欢迎咨询

        查看更多

      最新文章

      • 财产继承起争议,依法调解得赡养
      • 继艾 (母)的遗产,我能继承吗?柳州知名刑事律师
      • 母亲去世了,我能继承她的遗产吗?柳州知名刑事律师
      • 将自家房屋作为公司办公场所,可以吗?
      • 因继承取得房屋的,继承人什么时候取得房屋产权?
      • 因法院生效裁判导致房屋产权转移的,该物权何时变动?
      • 父母可出卖未成年子女名下的房屋吗?太仓律师
      • 胎儿是否具有继承遗产的资格?
      • 一方赠与第三者的财产能要回来吗?
      • 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权益受到侵害的妇女,可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13164870333
    • 当前位置:首页 >> 征地法规

        工业用地可以建住宅吗 建的住宅能买吗?

        发布时间:2021-08-13 09:43:12来源:大兴安岭律师(https://www.00086.net/0457)

        网友:工业用地可以建住宅吗?

        律师:从国土资源部获悉,新修订的控制指标由投资强度、容积率、建筑系数、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所占比重、绿地率五项指标构成。按规定,工业项目的建筑系数应不低于30%。工业项目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严禁在工业项目用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工业企业内部原则上不得安排绿地。因生产工艺等有特殊要求需要安排一定比例绿地的,绿地率不得超过20%。一些企业在获得工业用地使用权后,是经过相关部门运作许可,是可以改变土地使用性质建造成套住宅楼。要做以下准备:

        1、去当地国土资源局用地科咨询,申请改变土地性质,需提交的资料,费用、程序、时间。

        2、可能还要到当地规划局,变更相关的事宜,要规划许可证的批复。审批新控规指标,把土地改为住宅用地。

        3、办妥规划许可证、土地证、施工许可证,测绘图纸,交完相关的土地出让金,税费,手续费,才能到房管局出房产证。

        建的住宅能买吗?

        1、建议较好不要购买,此房屋的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国家规定严禁在工业用地上开发建设除工业厂房、工业办公用房、工业配套用房之外的任何形式的“公寓住房”出售。

        2、虽然工业用地上可以建造不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的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可以办出办公用房的产权证,但和普通住宅产权证书完全两样,一旦消费者购买了此类房屋日后将面临诸多问题。

        3、工业用地国家规定使用期限为50年,居住用地使用期限为70年。此类房屋不享受住宅用地使用70年期满自动续期的权利。

        4、要看5证的,最重要的是打听一下房管局看其是否备案,而且如果对外卖看其是否有售楼许可证,一般如果有售楼许可证其他4证应当都齐全了。

        工业用地和商业用地有什么区别?

        1、商业用地是指规划部门根据城市规划所规定该宗地块的用地性质是用于建设商业用房屋,出让后用地的使用年限为40年。

        2、工业用地是指独立设置的工厂、车间、手工业作坊、建筑安装的生产场地、排渣(灰)场地等用地。商业用地与工业用的区别,工业用地通过划拔方式取得,而商业用地采取拍卖、招标的方式取得。综合用地是指办公科研、写字楼、会展中心、文体卫生等用地,并没包括同一宗土地中既有商业又有普通住宅的情况。

        3、最后两者的区别是地价不同(工业用土地价格低、商业用地价格高),使用权年限不同(工业30年、商业40年);土地使用性质不同(国家规定不允许违反用土性质使用土地,即不允许在工业用地上从事商业活动);区位不同(商业在市区内、工业在市郊或接近市郊)。




        补偿不合理,提高征地拆迁补偿,请拨全国征地拆迁法律咨询热线:4006161690



        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握法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

        大兴安岭律师

        文章来源:大兴安岭律师
        律师:握法【福建-厦门】
        执业机构:握法

        律师个人站

        给他留言

        联系电话:

        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https://00086.net/0457/index.php?id=293248&r=article%2Fdetail [复制链接]

        https://00086.net/0457/index.php?id=293248&r=article%2Fdetail
      • 上一篇:土地增减挂钩是什么意思?
      • 高铁修路占用耕地的补偿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是多少?:下一篇

    All Right Reserved 本站关键词: 大兴安岭律师

    网站管理Copyright 2019-2020 大兴安岭律师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164870333 技术支持:握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