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平顶山律师—握法律师
    13164870333
    首页 律师介绍 运输合同 征地补偿 民事纠纷 贷款纠纷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 平顶山律师
      • 律师信息

      • 平顶山律师
        握法律师

        手机:13164870333

        律所:握法

        邮箱:lzy@00086.net

        Q Q:

        地址:福建厦门厦门软件园三期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该站还没律师入驻,欢迎咨询

        查看更多

      最新文章

      • 所有的民事纠纷都可以调解吗?
      • 民事诉讼中,哪些情形下人民法院可以延期开庭?
      • 民事纠纷中,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当事人一方向对方作出同意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或者白愿履行后,能否再以诉讼时效届满为由进行抗辩?
      • 民事纠纷中,保证人是否享有主债务人的诉讼时效抗辩权?如果其不主张时效抗辩,承担责任后能否向主债务人追偿?
      • 民事纠纷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撤销权、解除权等权利的存续期间,从何时起算?
      • 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能否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 占有的财产被他人侵占的,在多长时间内可以行使返还原物请求权?
      • 股权可以出质吗?太仓律师
      • 民事诉讼中的证据都需要公开进行质证吗?太仓律师
      • 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出反诉的,是否需要新的举证期限?
      13164870333
    • 当前位置:首页 >> 征地补偿

        购买的集体土地的自建房拆迁是否有补偿?

        发布时间:2025-03-12 10:48:42来源:平顶山律师(https://www.00086.net/0375)

        购买的集体土地的自建房拆迁是否有补偿?

        一、购买的集体土地的自建房拆迁是否有补偿?

        1、只要购买手续合法拆迁时就可以获得补偿,农村自建房拆迁赔偿费标准,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 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 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2、农村征地拆迁补偿标准被拆除房屋的用途和建筑面积,一般以房产权证、农村宅基地使用证或者建房批准文件的记载为准。如记载与实际不符的,除违章建筑外,应以实际为准。

        二、补偿安置的时间界点:

        1、征地公告时,已取得建房批准文件且新房已建造完毕的,对新房予以补偿,对应当拆除而未拆除的旧房不予补偿。征地公告时,已取得建房批准文件但新房尚未建造完毕的,应当立即停止建房,具体补偿金额可以协商议定;

        2、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可以给予适当补偿。

        3、违章建筑、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以及征地公告后擅自进行房屋及其附属物新建、改建、扩建的部分,均不予补偿。

        4、同一拆迁范围内,既有国有土地、又有集体土地的,国有土地范围内的拆迁房屋补偿安置按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规定执行;被征集体土地范围内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按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的规定执行。

        三、签订征地补偿合同书的注意事项

        1、补偿款的总金额及各项补偿内容的具体明细,这个各项补偿内容的具体明细就尤为重要,这涉及到双方以后分割拆迁补偿款的份额确定。

        2、 补偿款的支付时间及支付方式。

        3、如果签订补充协议,补偿协议上的内容必须合法,与主合同条款不冲突,如果对主合同有重大改动,须明确约定以补偿协议约定为准。

        4、约定违约责任。一般来说,征地人答应的补偿条件,尤其是落实到合同条款的补偿条件,基本上都能实现,但是什么事情都是有万一的,我们在签订合同的时候,也应该为可能出现的“万一”提前防备,那就是明确约定违约责任,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说,也是从合同条款的角度去督促征地今早的履行合同。

        对于集体土地自建房拆迁的赔偿情况,应当基于实际来进行处理,特别是对于合法的房产的处理上,应当在当地政府的统一规划和拆迁范围内进行处理,如果涉及到房屋本身存在证件不全等情况的,那么应当主动协商解决。


          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握法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


        平顶山律师

        文章来源:平顶山律师
        律师:握法【福建-厦门】
        执业机构:握法

        律师个人站

        给他留言

        联系电话:

        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https://00086.net/0375/index.php?id=244340&r=article%2Fdetail [复制链接]

        https://00086.net/0375/index.php?id=244340&r=article%2Fdetail
      • 上一篇:自建房被拆迁能否获得补偿?
      • 自建房没证拆迁怎么赔偿的?:下一篇

    All Right Reserved 本站关键词: 平顶山律师

    网站管理Copyright 2019-2020 平顶山律师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164870333 技术支持:握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