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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红星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黄石市律师协会会员。现执业于湖北善远律师事务所,是黄石市优秀律师,朱红星律师拥有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为人正直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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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2-23 11:34:48来源:黄石著名律师(https://www.00086.net/zhxhsls)
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调解案件时,当事人不能出庭的,应当如何处理?
调解更多强调的是当事人处分权的行使,本着审慎原则,当人民法院调解案件时,当事人各方应当同时在场,根据需要也可以对当事人分别作调解工作。当事人不能出庭的,可由经其特别授权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参加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可由委托代理人签名。对于离婚案件当事人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参加调解的,除本人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应当出具书面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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