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握法网 时间:2023-11-06 浏览量:91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可以通过人工授精生育子女吗?
东东和西西(女)同为甲村村民。二人结婚后就开始备孕,但尝试了多年一直未能成功受孕。焦急的两家人带着他们去县城里的大医院做检查。医生检查后,根据他们的身体状况,提出了人工授精生育子女的建议。但东东的父亲思想比较保守,极力反对这件事,认为法律就应该禁止这种行为。东东父亲的说法正确吗?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一致同意进行人工授精,所生子女应视为婚生子女。因此,法律允许夫妻双方通过人工授精生育子女,且这样生下的子女与一般婚生子女享有同样的权利义务。故东东父亲的说法不正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第四十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一致同意进行人工授精,所生子女应视为婚生子女,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民法典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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