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法律资讯>> 资讯列表
来源: 握法网 时间:2023-10-10 浏览量:67
卖淫、嫖娼的,应当受到什么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赞 (0)
标签: 烟台刑事律师 太仓律师 律师在线免费咨询 握法网 柳州知名刑事律师 烟台律师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网络相关图片、资料整理。如若侵权或者不符请通过发送文章链接至邮箱(lzy#ee0592.com #替换成@),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上一篇
学校应当采取哪些措施避免性骚扰、...
下一篇
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应当...